各二级学院:
“新大陆”企业奖学金由江苏新大陆时代科技有限公司设立,用于奖励和资助我校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无锡职业技术大学社会(企业)捐赠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锡职大学工〔2025〕3号)以及“新大陆 ”奖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及名额分配
1.奖学金设置
“新大陆 ”奖学金:1000元/人,75名;
“新大陆 ”励志奖学金:500元/人,50名。
2.各学院分配名额
序号 |
学院 |
奖学金名额 |
励志奖学金名额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10 |
8 |
2 |
控制工程学院 |
12 |
8 |
3 |
物联网工程学院 |
15 |
12 |
4 |
集成电路学院 |
9 |
3 |
5 |
汽车与交通工程学院 |
7 |
3 |
6 |
管理学院 |
5 |
3 |
7 |
财经学院 |
6 |
4 |
8 |
文旅学院 |
3 |
2 |
9 |
开源创新创业学院 |
3 |
3 |
10 |
设计艺术学院 |
3 |
3 |
11 |
爱尔兰学院 |
2 |
1 |
合计 |
75
|
50 |
二、评选要求
1、“新大陆”奖学金
申请“新大陆”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是无锡职业技术大学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学习成绩优秀,社会实践、科技创新、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同时符合如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品行端正,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2)上学年学习成绩位列专业前30%,且无不及格科目(公选课除外)。大一年级无在校成绩可参考高中获得荣誉情况、目前在校表现。
(3)积极投身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活动,或在文体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优先。
在满足基本条件基础上,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推荐:在省级及以上高水平学科竞赛、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担任学生干部,工作表现突出,为集体做出显著贡献。
二、“新大陆”励志奖学金
申请“新大陆”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应当是无锡职业技术大学在籍在校全日制学生,且纳入2025-202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家庭经济困难、在校表现良好。具体参考条件如下:
(1)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农村学生;
(2)城镇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的子女;家庭供养人口较多且缺少经济来源的;多个子女同时就读的家庭子女;直系亲属长期患病治疗的;
(3)单亲家庭且缺少经济来源的;家庭遭受较严重灾害的一般贫困家庭子女;其他家庭经济存在较严重困难的。
或者:①烈士子女;②父母或学生本人残障;③无经济来源的孤儿或“事实孤儿”;④城镇双下岗职工且未再就业子女;⑤直系亲属患重症,需长期自费治疗的;⑥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⑦受灾的贫困家庭子女;⑧其他存在特殊经济困难的。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组建“新大陆”(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5-7人),根据评审要求完成学院初审,并留存相应评审记录、会议纪要等。评审结果需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新大陆”企业奖学金申请表》、《“新大陆”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以及《“新大陆”(励志)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等材料于12月10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联系人:赵欣欣,联系电话:81838841。
2.本次奖学金评审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廉洁”原则,同等条件下做到统筹兼顾、横向融通,严禁评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学生谋取优势,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参评学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学生工作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