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锡职院学〔2021〕24号)文件精神,为扎实做好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得到资助,现将有关评审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及标准
1.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2025春季学期新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结合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各学院可分1350、1850、2350元三档进行资助认定。
二、评审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2.学生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报所在学院(学院留存),各学院于4月14日前完成评审工作,并将《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仅需统计2025年春季新增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报学生处审核,联系人:赵欣欣,联系电话81838841。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