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健全精准资助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6 号)、《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无锡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锡职院学〔2022〕26号)文件精神,现开展2025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库动态调整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动态调整
1、请各学院摸排在校生中是否有新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有新增,请各学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请各学院摸排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是否有转好为家庭经济非困难学生的情况,如有,请各学院与学生及家长做好充分沟通后,将学生名单报至学生处。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异动动态调整
请各学院确认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已休学、退学及参军入伍的学生,此类学籍异动的学生将不享受2025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
2025年春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原则上按照2024年秋认定标准发放。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于3月7日前将附件1、2电子及纸质盖章版报送至学生处。联系人及电话:赵欣欣,0510-81838841
学生工作处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