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为充分发掘我校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上进的典型事迹,发挥正面典型的榜样示范和正向引导作用,特开展2018年大学生励志之星评选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在籍在读学生,原则上须为已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二、报送限额
每分院(中桥校区也可参评)2人,学校择优评选。
三、评选条件
报送对象思想品德高尚,学习成绩良好,无不及格科目,体现了良好的精神风貌,个人事迹具有一定典型性或代表性,至少获得2次以上校级荣誉,无任何违纪违法行为。
四、评选要求
参评对象提交《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大学生励志之星申请表》(附件1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无锡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大学生励志之星汇总表》(附件2的电子版)、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纸质版),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电子版),一张生活照(电子版),要求图像清晰,不小于300K。
分院需对报送对象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请辅导员对学生所填信息予以指导、审核。
11月5日前,各分院将相关材料(纸质和电子版)交学生处丁远老师,地址:图A-101,联系电话:81838841.
学生工作处
2018年10月19日